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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9年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改革试点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拟录取人员的公示 根据《2009年河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豫政法[2009]41号)的规定,现将2009年全省法院系统、检察系统、司法行政系统定向招考拟录取人员予以公示(公安系统另行公示)。同时,根据我省职位空缺情况,经全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我们对空缺职位进行了调整补录。补录的具体办法是:在全省政法各系统相同的培养层次和招录对象中,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二次平均法”对面试成绩平衡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从第一名考生开始,依次征求意见,在全部空缺职位中自选职位,直到录满为止,补录名单一并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见附表。职位最后一名并列的和调整补录的见附表“备注”说明。) 公示时间:2009年12月2日至4日。 举报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0371-65762717; 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371-66788118; 省司法厅政治部 0371-6590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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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院系统拟录取(推荐)人员名单.xls |
2: | 检察院系统拟录取人员名单.xls |
3: | 司法行政系统拟录取人员名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