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改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拟面向全县公开选拔部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和数量 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0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选拔范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全额事业编制在职在岗人员。 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任科员级以上职务满一年,全额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后需满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12月。 5、热爱基层和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6、具有担当报考领导职务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2008年以来年度考核有不称职等次的;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或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其他影响报考或提拔使用情况的。 三、选拔程序和方法 这次公开选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要求,具体采取以下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9月15日下午,召开动员会议,发布公开选拔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和数量、选拔范围和条件、选拔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等。 2、组织报名。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要求,精心组织好人选的推荐报名工作,要认真审核报名人员情况,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盖章。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单县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报名登记表》(A4纸反正面打印,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登记表》可到县公选办领取或登陆“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xian.gov.cn)下载。 县公选办设在县委组织部会议室(湖西大厦526房间),联系咨询电话:4656959、18805302858;电子邮箱:sxgbk6260@163.com。 报名时间从9月16日开始,截至19日下午5:30。 3、资格审查。县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资格,对报考人选逐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由中央组织部授权的外地专业考试机构命制试题并阅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面试人选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县委、县政府公开栏和“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他人员的笔试成绩,可到县公选办查询。 5、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测试其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决策能力和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委托外地专业考试机构命制试题。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综合统计后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在县委、县政府公开栏和“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6、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在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和“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组织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并征求县纪委、政法委、检察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综合考察材料。 7、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研究任用。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原则上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用(如发现有影响选拔任用问题的,按相应顺序递补),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并在所在单位、县委县政府公开栏和“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含公休日)。 9、选举与任职。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要参加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未当选的,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成功当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和“5.17.5”换届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执行。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的有关规定,在选拔过程中不准有舞弊行为,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组织讨论情况等。 县委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出,予以严肃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此公告由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http://www.86zhaokao.cn/uploads/soft/110917/1_1348489091.doc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