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需要。经安徽师范大学批准,历史与社会学院决定2013年诚聘优秀博士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招聘信息如下: 专业要求 学位要求 人数 拟授课程 社会学 博士 1 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公共管理类 博士 1
为吸引聚集优秀人才,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教学、科研需要。经安徽师范大学批准,历史与社会学院决定2013年诚聘优秀博士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招聘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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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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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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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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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授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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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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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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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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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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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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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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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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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概论、社会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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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原则上须具备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且第一学历为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
(三)健康条件
拟聘用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要求
基于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拟选聘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为:截至2013年1月1日,接收博士毕业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毕业时限要求
2013年拟录用人员必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计划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就业报到证等,并将其交给我校审核,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有关政策
(一)安家费
1、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将给予10—15万元安家费;
2、自正式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试用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兑现安家费。
(二)科研启动费
对接收的社会学、公共管理类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1万元;对于有欧美发达国家留学经历的博士毕业生,学校提供科研启动费可酌情上调。
(三)配偶工作安排
对社会学、公共管理类专业博士毕业生的配偶不在芜湖市(含三县及原巢湖划入的县区)工作或无正式工作,若学校有相应合适岗位,可以考虑安排工作。具体如下:
1、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2、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且为本科以上学历,若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以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审批,争取占编调入;
3、若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已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校内有缺编单位接收,经考核合格,可采取“完全人事代理”的模式不占编聘用;如接收的博士毕业生配偶为本科及以下学历者,则不予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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