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考试成绩相同时,可以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将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员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实践经验等。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确认。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 进入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人员,待遇按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和监督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招聘工作,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报名手续和考务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91—83511279。 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监督电话:0591—87244077。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监督电话:0591—87077881。 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591—87077140。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