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需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应聘者根据考核组的要求进行技能测试(即片断教学),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
3、面试 面试测评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评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4、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作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名单在我校人事处招聘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核 考核人选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根据我校的要求到指定医院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 (七)公示、聘用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报学校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选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州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公示无异议,我校向省公务员局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核准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与福州大学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在校工作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3.符合福建省以及学校引进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条件的,还可享受省、学校规定相应的引进人才待遇。 五、其他 1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