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法律、公文写作、公民道德建设、科技基础知识、省情省策、事业单位常识和时事政治。 (2)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具体测试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教育法规与政策。 4、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4月7日。 5、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6、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数与通过网络审核且完成网络缴费的应聘者的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原始成绩和折合成绩于2012年4月17—20日期间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应聘者,可于成绩公布后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7天后公布。 (二)课堂考核 课堂考核由犍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分学科、岗位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幼儿教师课堂考核满分为100分,实行上微型课和基本功技能考核相结合,其中分学科抽取课题,限定时间准备,上一节微型课,占50分;弹、唱、说、跳、画五项基本功技能考核,占50分。课堂考核成绩现场公布。 1、课堂考核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折合成绩+加分后的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4的比例确定课堂考核人员,若最后一名课堂考核名额出现并列情况,则成绩并列人员一并确定为课堂考核人员。参加课堂考核人员名单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课堂考核资格审查 课堂考核前须先进行资格审查。 (1)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012年5月7—11日期间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布,进入课堂考核的应聘者应带齐资料准时到达。 (2)审查内容 ①《报名信息表》1份,请下载公告中的附件2自行填写、打印,并贴与上传照片一致的照片。 ②相关证件、材料:已毕业的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办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或办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需身份证及院校证明。 ③机关事业或企业单位中的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④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课堂考核资格审查 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由犍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具体负责审核。如因证明材料不齐、应聘条件不符合或未按时参加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取消其课堂考核资格。 4、课堂考核缴费 通过课堂考核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课堂考核费用80元。缴纳了课堂考核考务费后的应聘者(含按规定办理减免考务费的应聘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课堂考核通知书》。 程序:确定参加课堂考核的应聘者提交证明材料、《报名信息表》→课堂考核工作人员审查→课堂考核资格审查通过→执《报名信息表》缴纳课堂考核费用或办理课堂考核费用减免手续 →领取《课堂考核通知书》。 5、课堂考核时间及地点 详见《课堂考核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课堂考核考场候考区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课堂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 课堂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在犍为人事人才网公布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加分+课堂考核折合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选课堂考核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照同岗位应聘者考试考核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按课堂考核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二)体检 体检人选由犍为县教育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由犍为县教育局指定到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选本人承担。 七、档案传递 (一)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体检合格者,其档案在毕业后30日内转入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二)其余体检合格者在体检结束后20日内将档案转至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本环节中未按时办理档案传递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八、政审 体检合格者填写《犍为县公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由犍为县教育局负责对其政审,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并对与应聘有关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条件进行复核。对在考查和复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 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犍为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确定用人单位 公示无异议后,由犍为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选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取用人单位。不按时参加选择用人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聘用 系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其余的签订聘用合同。 (一)拟聘用人选系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毕业后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到犍为县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报到,经个人档案审核,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其余拟聘用人选,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聘用等手续。 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原件。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