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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苍南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8名工作人员简章

时间:2015/07/17 23:05:30来源: 作者: 点击: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

    为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5年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178名,详见附件《2015年苍南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苍南县户籍或苍南县生源的毕业生;紧缺专业户籍限温州地区或不限(见计划表)。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
5.年龄:大专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本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等资格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对象不包括苍南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报名条件中所涉及资格证书时间计算问题,均统一截止到2015年 7月30日。


三、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实行按专业进行资格报名考试和填报志愿的办法。
1.全日制普通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病理、耳鼻咽喉等专业指标。所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专业岗位。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苍南县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苍南灵溪镇山前路公园山后门)。
4.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考生信息。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居民身份证、苍南县户口簿(苍南县生源须提供有高校入学时本县迁出记录的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二寸近照3张;报名考务费40元。
5.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另发)。
四、招收办法
1.考试范围:(各科总分为100分)。
(1)临床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2)妇产科专业:诊断学等
(3)儿科学专业:诊断学等
(4)眼视光专业:诊断学等
(5)耳鼻咽喉专业:诊断学等
(6)听力学专业:临床听力学等
(7)口腔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8)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血液检验学等
(9)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影像诊断学等
(10)病理学专业:诊断学等
(11)麻醉学专业:麻醉学等
(12)针灸推拿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13)康复医学专业:诊断学等
(14)预防医学(卫生监督)专业:流行病学等
(15)护理学(助产)专业:基础护理学等
(16)药学专业:药理学等
(17)中药学专业:中药学等
(18)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19)中医骨伤科专业:中医诊断学等
(20)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医疗仪器等
(21)会计专业:会计学等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分专业、分志愿进行招收。按报考专业岗位条件招收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备取人员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专业岗位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计划的,笔试最低分数不能少于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核。全日制普通院校护理本科毕业生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直接进入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优先选岗。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4.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聘用资格:
    (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三)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四)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五)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八)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5.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期满,由考生根据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要求,在报考的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县妇幼保健院均为差额管理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五、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体检、考核等有关事项均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苍南卫生信息网(http://cnws.zjwst.gov.cn/)发布,不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7- 64703398 0577-68881517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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