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带二维验证码且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法提供的考生需准备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报告》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提供,我省由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地址:长春市金川街151号,咨询电话:0431—84657570、84657571。特别提示:出具该报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有需要的考生请务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3.《学历证明》(见附件1)和《累计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证明》(见附件2)扫描件。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单位公章、单位法人章和单位法人亲笔签名,可由法人授权的人事部门负责人代章、代签,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事业单位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企业考生需准备带有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5位注册号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网上资格审核有关规定 1.《资格审核公告》将于2016年6月24日发布,详情请关注吉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jlzkb.com)或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作为暂定合格标准,在资格审核公告中将公布预合格人员名单。预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进行网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全部考试科目成绩,不予核发证书。 2.凡提交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通报到考生所在单位。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