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录用后享受上虞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在编职工待遇。
四、有关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取消录用资格;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二)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不予录用。
(三)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由各招聘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计发、社会保险等办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五)确定录用人员如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原就业单位解约或解聘证明。
(六)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
1、考前1-2小时,考点组织考生经指定通道入场。考生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卡”接受检查并测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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