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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12/11/25 20:59:53来源:未知 作者:86zhaokao.cn 点击: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是由中国共青团广东省委主办的省属专科院校,旧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新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学院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少年培训教育;开展青少年、志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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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青年职业学院是由中国共青团广东省委主办的省属专科院校,旧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新校区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学院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承担共青团干部和青年少年培训教育;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和高职教育研究;开展学术交流和教育合作。根据学院办学需要,现向社会诚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2名,详见《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广东青年职业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即: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口人员,具备以上学历职称条件的,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45周岁和5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以上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12月3日(报名开始的第一天)。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享受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3日至12月5日。
  应聘人员可选择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其中,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须在邮件主题注明 “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院组织人事处在收到网上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咨询(联系人:陈老师、贾老师,联系电话:020-37251264、36670688)。
  1、网上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附上个人简历,发送到我院招聘工作电子邮箱(qgyzzb@126.com)。
  2、现场报名。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直接送达我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66号)。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我院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依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我院网站(www.gdylc.cn)公布,并通过电话进行通知。
  2、复审。报考人员须持有关证明资料,在笔试前1天到我院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个人简历(从大学至今);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期刊或著作原本;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现场报名的应聘者不需提交)。
  复审合格者,现场发给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和体检环节的凭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未按时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2、考试组织。由广东青年职业学院组织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成绩公布与分数核查。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成绩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院组织人事处申请查分。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我院将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院将更改网上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更改成绩受到影响的考生。
  4、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比例确定。学院组织人事处将逐一电话通知入围考生。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内容,试讲内容提前3天通知考生准备,每人试讲3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和体检名单,并逐一电话通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参加体检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 由我院工作人员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学院承担。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选将在公示时予以说明。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聘人选,名单在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cn)和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相关情况说明
  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本公告由我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我院纪委监督。
  举报或投诉电话:020-37251652;020-36712808。
 
                               广东青年职业学院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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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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