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参加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和地点:时间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地点在广州市就业训练中心(广州市万福路139号),现场审核考生是否具有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承诺书(见附件1)一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见附件2、3)一式两份、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所有审核材料的复印件应当场交审查单位留存。 (三)应聘广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岗位的考生除交所需材料外,另根据招聘公告职位要求进行电脑实操审查,审查合格(电脑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上)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招考单位可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符合资格复审条件的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考生凭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相关职位的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附件:
1、考生承诺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