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5、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对象,如递补对象出现并列,笔试总成绩分数高的进入考核。
七、遴选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印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选聘的,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八、遴选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遴选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遴选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