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核(政审)对象进行考核,并公示考核(政审)结果。考核(政审)对象在考核前应提交的资料: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截至7月31日);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婚或未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证明;所在乡镇综治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的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档案。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3、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经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聘用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政审)合格的考生中,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拟录聘用,在习水县教育网和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民政府确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通知15日内不按时到岗的,作自动弃权。 八、纪律 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考试招聘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52-2621990(县第五纪工委) 0852-2520216(县教科局) 九、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2-2520213(县教科局) 0852-2524692(县教科局) 0852-2525003(县人社局)
附件: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习水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4日
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 | |||||||||||
招聘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物理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通用技术 | 小计 | 学校地址 |
习水县第一中学 | 3 | 1 | 1 | 1 | 6 | 县城 | |||||
习水县第三中学 | 1 | 1 | 1 | 1 | 4 | 土城镇 | |||||
习水县绿洲高级中学 | 2 | 1 | 1 | 4 | 县城 | ||||||
习水县职业技术学校 | 2 | 1 | 3 | 县城 | |||||||
合 计 | 3 | 2 | 3 | 2 | 2 | 1 | 2 | 1 | 1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