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支付。 5、体检结果在滑县县委组织部、滑县县委政法委、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滑县人才交流中心张贴公布。 6、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公布体检结论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招聘岗位、拟招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汇总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聘用人员上岗前参加由用人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2012年河南省滑县公开招聘法院、检察院法警大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