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依据有关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为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6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财政差供)。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5年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须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素质和其它资格条件; 4、报考年龄为36周岁以下(1979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已取得卫生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5年01月0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回避规定要求等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在内黄县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现役军人和内黄县正式在编人员(内黄县范围内大学生村干部除外)等; 6、未经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5月21日—5月31日,在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内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3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内黄县人民医院东三楼大会议室(县人民路西段路北)。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的证件和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此外,普通全日专科毕业生另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卫生系列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另须提交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聘用、定向或委培单位的应聘人员另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注:一律用A4纸复印) (2)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2015年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本次招考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致。凡发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若有变化,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应聘人员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收费标准:报名考务费30元,进入面试程序者另行收取面试相关费用。 (5)准考证领取:应聘人员于2015年6月10日至6月11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试题由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题,采取统一组织、计算机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医学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3)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准考证系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结束后及时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2的,该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医学基础知识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方案、命题和面试的组织实施由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报名网站上公示,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五年内不得流动。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本次应聘期间,应及时了解内黄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内黄县人民医院人事科 0372-3332668(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内黄县人社局 0372-7070938(工作时间内) 内黄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