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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西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8名专业技术人员公

时间:2015/06/21 17:15:35来源: 作者: 点击:
经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西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8名。各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附件2《西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经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西平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68名。各单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详见附件2《西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乡镇中心校招聘教师岗位中,专列3个职位(语文、数学、英语各1个),用于招聘在西平县连续任职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和西平籍退役士兵。如达不到报名比例,剩余名额用于正常招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奉献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西平县电视台另行通知。
    (二)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财会金融、经济类岗位)、教师资格证(教师岗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具体报名注意事项及报名流程请查看报名网站的报名须知。
报名网址另行通知。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各拟聘用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形不成竞争的,相应核减招聘职位数。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组成单位共同审查应聘人员相关证件,确定考生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同时建立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三年内不准报考西平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考试事宜  
    (一)笔试
    笔试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命题和评卷。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成绩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各50分。(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50分。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和时事政治等内容;专业知识内容包括:考生报考专业知识。)
    (二)专业技能测试(复试)
    需要专业技能测试(复试)的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专业技能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如考生自愿放弃专业技能测试(复试)资格,空出的名额在专业技能测试(复试)前一天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职位情况表(附件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分数并列人员,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由西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放弃录取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相对应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人员分数并列,另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制定),无合格递补对象的,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
    六、审核与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处理。对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县人社局办理录用及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要及时与新聘用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新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列入全供事业编制,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新聘用教师岗工作人员在西平县服务期满五年方可向县外流动。

    咨询电话:
    西平县政府办:0396-6233975      西平县文广新局:0396-2756907
    西平县审计局:0396-2751088      西平县教体局: 0396-2756097
    西平县统计局:0396-2751905      西平县人社局:0396-2751618

    附:1、        2、        3、               
西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代章)

2015年6月12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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