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200名(专业条件详见报名地点)。在招聘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和蒙汉双语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相关学历要求的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 2.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其它条件 1.须具有全日制师范类(含全日制非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人员需专业对口,且具有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测试合格证。2010年11月底前在册,现在岗的昆区学校校聘教师可不受毕业院校、专业、年龄的限制,但所取得的学历和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要求。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3日至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地点:包头市昆区社会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A座一楼大厅(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向西50米路南,可乘21路、55路公交车前往)。 (三)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填写《2015年昆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报名表从简章后附链接下载),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数码彩照2张、毕业证(或毕业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普通话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与参加笔试、试讲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2015年的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由学校出具学历及专业证明。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及考务费每人70元。2015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2014年的高校毕业生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的50%。低保家庭考生携带家庭低保证明,可免收费用。 (五)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包头市昆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六)开考原则。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4:1以上方可开考。特殊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7月1日至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身份证及交费收据(报名号)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涵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案例分析等,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范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考生。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试讲:随机抽取试讲顺序并确定试讲内容,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讲课。 (三)加分因素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5分。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 3.截止本学年末,昆区学校校聘教师每聘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符合以上加分因素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证书等材料,经审核确认符合要求后,具有加分资格。 笔试和试讲成绩在昆区政府信息网、昆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为3天。 (四)总成绩计算 1.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试讲占总成绩60%,加权计算总成绩。按照每个专业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及该专业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范围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2.定向岗位招聘不足的由其他类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补足。 (五)体检与考核 1. 体检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不符合体检标准要求、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工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情况,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核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与考核合格人员,在昆都仑区政府网、昆区教育信息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审批及待遇 1.公示名单无异议,签订《昆区合同制人员聘用合同》一式2份,经昆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昆区人社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计算为聘用时间,被聘用者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1700元/人.月(含社会保险个人部分)。 五、其他 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考试事宜,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包头市昆区政府信息网和昆区教育信息网查询。 咨询电话:0472-5990203 5225114 包头市昆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