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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濮阳市清丰县县直单位引进48名高学历人才公告

时间:2015/07/17 23:06:01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濮办〔2010〕56号和濮发〔2013〕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48名专业急需的高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濮办〔2010〕56号和濮发〔2013〕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丰县高学历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的通知》(清办〔2011〕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事业单位引进48名专业急需的高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一批获得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和数量

引进计划和数量详见《2015年清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后)。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

4、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5日——2015年7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30)。地点:中共清丰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清丰县人民路综合办公楼514室)。需提供材料:(1)《清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均粘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同时提供电子文档);(2)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一底版的1寸彩色照片6张,同时提供电子照片;(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其它要求:报名请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ysrsks.com)或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feng.gov.cn),下载《清丰县县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者,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预备人选。

3、笔试。单个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名时,针对该岗位报名人员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前20名进行面试。笔试时间定于8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8月中旬举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5、专业测试。面试工作结束后,部分岗位需加专业测试,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和引进单位联合组织实施。

6、体检。8月下旬,根据面试成绩和资格审查情况,按引进岗位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考察。8月下旬,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

8、公示。考察结束后,通过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清丰电视台、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大河清丰网站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9、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

五、信息发布

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pysrsks.com)、清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feng.gov.cn)、大河清丰网站(http://www.qingfengw.com)为本次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络平台,有关引进高学历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特别提示: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3—72200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

中共清丰县委组织部         中共清丰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清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5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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