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报名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5、报名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在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和办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两科,各科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工作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四部分。综合知识(权重65%)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管理、计算机应用、科技、历史等,题型以单选、多选、判断为主;材料作文(权重35%)即给定材料按要求作文。笔试采取闭卷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5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1:00测试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至16:00测试综合知识与材料作文。笔试安排在新乡市城区,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和材料作文×5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2015年10月30日,进入面试者凭本人身份证到新乡市人事考试中心三楼领取面试通知书与须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书与须知发放起出现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心理素质、职业素质等。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照学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在同等学历情况下本硕专业一致者优先,以上情况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录取,如笔试成绩依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增加一次面试确定最终录取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依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从报考同一专业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于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6个月以上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解聘意见,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一经聘用,需与管委会签订协议,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 八、信息查询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xxjkq.gov.cn)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 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3-3686280 监督电话:0373-3686269 附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