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金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人数为45人,具体如下: 区财政局财务会计岗位10人、区发改统计局统计岗位10人、区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岗位8人、区城建局城市建设岗位8人、科教园区岗位9人。 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时间:2015年10月22日——10月24日。 2、地点:金水区人才中心(红旗路和卫生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 3、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金水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照片四张(2张1寸、2张2寸)。 4、报名须按招聘岗位填报,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填报多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经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人数,但最低不能低于1:3,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笔试成绩在郑州市金水人才网公布(www.jsrcw.gov.cn)。 5、城市建设岗位中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筑类专业,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金水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为1:2的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郑州市金水人才网站公布。 2、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地点由金水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2、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3、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 4、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开始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金水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聘用人员由区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进行调配,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二)在聘期间人事档案统一由区人社局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三)聘期内年度考核优秀的,以及连续3年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3年聘期内有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我省招募的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郑州市金水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0371-63819830 监督电话:0371-63526284 附件:1、 2、 金水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