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结合县人民医院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护理人员。现就招聘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仪表端庄、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护理专业,全日制中专护理专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包括:护理学、助产、社区护理学、高级护理、高等护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含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 4、年龄26周岁以内(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5cm及以上。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