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时,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存在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综合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不足要求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复审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六)面试 1、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面试时统一评分标准,在评委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 2、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招聘总成绩的40%。 3、面试组织实施在笔试进行后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黄河新闻网,原则在笔试成绩公布后2个月内完成。 4、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5、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 综合知识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七) 体检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人员名单公布后组织体检,体检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经省委宣传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参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由省委宣传部干部处和招聘单位共同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 2、对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黄河新闻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