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确定的范围,参加我局2013年度公务员录用面试的人员名单、准考证号及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面试人员须于2013年2月1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面试确认(不接受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只需按规格填写主题:职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面试确认(如:0701683003+张三+683239824XX+1101011980010129XX+面试确认)。 电子邮箱地址:83391247@163.com 没有按时进行面试确认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安排 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报到、面试,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一)报到和资格复审 时间: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12:00 地点: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楼(联合广场对面滨河路南侧)B楼2楼会议室,联系电话:0755-83330879 (二)面试 时间: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23:30 地点: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11号检验检疫大楼(联合广场对面滨河路南侧)B楼,联系电话:0755-83330879 四、面试要求 (一)面试报到时需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按规定交验证明材料。经核对后,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根据有关规定将取消面试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报名登记表; 4、报名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大学生村官不需提供); 5、国家大学英语考试证书; 6、本人近期的大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2张(在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或铅笔写上本人姓名和报考的职位代码),用于我局印发的《面试准考证》和体检表; 7、其他: (1)2013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 (2)2011、2012年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3)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 (4)大学生村官: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材料中,除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和学校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需交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均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照。 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和面试保密的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下载《保证书》(见附件2)和《保密协议》(见附件3),并签上本人的姓名,在面试报到时连同上述材料一起提交。 (三)面试人员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20-8:00按时进入候考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公楼B楼2楼会议室)。在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由我局统一免费提供午餐和晚餐。 (四)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不进行专业及外语考试。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最后合成的综合成绩为百分制。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 1、对于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不足3倍的职位,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同时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 (三)面试成绩于2013年3月1日通过国家公务员考录网站和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公布,并于当天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四)参加体检考生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3月2日上午8:00前到深圳口岸医院(具体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皇岗口岸生活区1号综合楼五楼社会体检部)集中,体检当天检查前需空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五)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