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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东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幼儿教师(2)

时间:2012/12/03 16:59:59来源:未知 作者:86zhaokao.cn 点击: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于报名时一并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便审查确认。材料不齐备、未提供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规定由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社会事业局确认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共两科,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参考《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专业知识考试范围即为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每科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
2.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3.笔试时间: 2012年1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考者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或缺考笔试科目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5.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遂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及时公布。
(三)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与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进入面试人员比例规定的,则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与实际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业务工作能力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规定的日期内到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面试当日,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侯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侯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和公布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 +面试成绩×30%。(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45%+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5%+政策性加分。(成绩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2.考试总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三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的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体检工作由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统一安排,河东新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和递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到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社会事业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由河东新区组织人事、社会事业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遂宁市人社局:0825-5866013,河东新区组织人事局0825-2910252、社会事业局0825-291156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确认花名册》和《遂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被聘用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占用单位事业编制,并按国家现行政策的有关规定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受聘人员为再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首次参加工作的,其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严重违规违纪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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