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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国“陈成子弑简公”“告于哀公”“之三子告”体现了孔子什么精

时间:2013/12/01 21:44:54来源:未知 作者:86zhaokao.cn 点击:
(1)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①。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 之③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论语宪问》) (2)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1)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①。”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 之③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论语•宪问》) (2)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论语•宪问》) 注:①三子:指季孙、孟孙、叔孙三家当时的鲁国实际执政的贵族集团。②从大夫之后:孔子曾任过大夫职,但此时已经去官家居,所以说从大夫之后。③之:动词,往,到。   (1)齐国“陈成子弑简公”时孔子已经71岁,且已不从政,但仍积极地“告于哀公”“之三子告”,这体现了孔子什么样的精神?(2分)   (2)这种精神与孔子“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思想是否矛盾?试作简要分析(4分)   答案   (1)体现了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担当和执着的精神。(2分) (2)①不矛盾,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②“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强调“仕”的担当,强调的是面对纷乱的世界如何承担自己的责任,要有一种坚定的勇气和执着精神。③孔子提出的“位”指职守,强调各有权限,不能越出权限之外,体现孔子礼制的精神。(4分)   [注解与赏析]   (1)陈成子:即陈恒,齐国大夫,又叫田成子。他以大斗借出,小斗收进的方法受到百姓拥护。公元前481年,他杀死齐简公,夺取了政权。 (2)简公:齐简公,姓姜名壬。公元前484 ̄前481年在位。 (3)三子:指季孙、孟孙、叔孙三家。 (4)从大夫之后:孔子曾任过大夫职,但此时已经去官家居,所以说从大夫之后。 (5)之:动词,往。   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斋戒沐浴以后,随即上朝去见鲁哀公,报告说:“陈恒把他的君主杀了,请你出兵讨伐他。”哀公说:“你去报告那三位大夫吧。”孔子退朝后说:“因为我曾经做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君主却说‘你去告诉那三位大夫吧’!”孔子去向那三位大夫报告,但三位大夫不愿派兵讨伐,孔子又说:“因为我曾经做过大夫,所以不敢不来报告呀!”   陈成子杀死齐简公,这在孔子看来真是“不可忍”的事情。尽管他已经退官家居了,但他还是郑重其事地把此事告诉了鲁哀公,当然这违背了“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戒律。他的请求遭到哀公的婉拒,所以孔子心里一定是很抱怨,但又无能为力。 (责任编辑:86zhaokao.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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