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思想品德鉴定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财会专业需提供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
201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办理毕业证的,可凭《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函、毕业成绩单等资料报名;暂未办理好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受理申报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但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具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小学教师计划的。报名时,须提供乡镇中心学校(或民办学校、县属学校)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和本人2013年下期起近3年6个学期的原始教案件各1本(任教学校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出审核意见,并由审核人签名、学校盖章)。
以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计划最低开考比例为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初中音乐、体育、美术科目不低于1:5),如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则按比例核减该科目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小学女性教师普通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及时联系湘潭县教育局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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