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经初步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到指定地点按抽签顺序面试。其中:面试时间5分钟。
1、评委:从高校及本市抽派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评委,对应聘学生试讲情况进行评判。
2、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对应聘人员本专业知识、仪表及语言表达等方面给予评分。
3、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本专业知识及应知应会的能力知识。
4、每个评委小组每场将考生试讲成绩汇总,由评委组长及纪检监督员签字后,根据面试成绩和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并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如毕业生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岗位考生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如遇岗位、学科无人应聘,由此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同学科同等次考生成绩依次递补。在无法递补情况下,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剂使用招聘计划。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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