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认定合格证明。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岗位性质:A)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山东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岗位性质:B)、药学(岗位性质:C)、检验(岗位性质:D)、中医(岗位性质:E)、护理(岗位性质:F)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岗位性质:G)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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