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范围 (一)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网络教育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社会实践生、成人高等教育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等,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在京落户政策、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其中,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业结束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须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