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面试合格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的报考人员优先录用;其他报考人员经面试合格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对于没有考生报考的岗 位及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空出的岗位,由临床医学及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学检验专业、药学专业、口腔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专业,按照所列专业 先后顺序的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确定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政审考核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由绥滨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审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分别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 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绥滨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由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复核汇总,分别上报省卫生和计划 生育委员会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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