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6年6月3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中测院赵亮同志(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10号,联系电话028-84403676),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本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中测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测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中测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4日由中测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