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通过了教师资格的笔试、面试,并且在2016年春季申请了教师资格认定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确非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拿到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编号证明;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编号证明的,不得通过资格复审。
设岗县要严格资格复审程序,要成立由县教育局主要领导负责的复审机构,建立审核人和县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负责的审核机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4.组织面试。面试由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也可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具体面试考务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冀教师〔2012〕10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可以采取课堂试讲和答辩等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在设岗县教育局指定的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执行。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在学校体检合格,不再进行体检,须将体检表提交设岗县招聘工作人员审核。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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