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沙坪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对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沙坪街道办事处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待遇按《沙坪街道办事处机关及下属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其中棚改工作人员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月工资138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缴纳“五险”,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情况发放,未达到合同期限辞职者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违约责任。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后不得参加沙坪街道办事处的公开招聘。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格按照聘用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3620649。 九、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沙坪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62042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