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形式与要求 (一)应试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二)招录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只参加面试测试,招录二本以上(不含专升本)的岗位需参加笔试和面试两场考试。 (三)招录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岗位,无论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多少,都将开考,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占50分。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拟聘用人数的,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用。 (四)招录二本以上(不含专升本)的岗位,无论一个岗位报名人数多少,都将开考,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50%。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30分,专业理论7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全部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等于或低于岗位拟聘用人数的,其笔试成绩低于全部参加专业教师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占5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学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不足60分的不得递补)。 七、录用及待遇 通过考察的人员,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录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拟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给予定级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学院提出解除聘用意见,并报市人社局备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