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8日8:00- 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3)如服务岗位无报名人员或在其他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调整;若不能调整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整。凡需调整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需向省“三支一扶”办提交书面请示,省“三支一扶”办批复后方可进行调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