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成人发〔2006〕1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体专业、职位、对象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附件1)。 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资格。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26日至6月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非首次报名无需重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jpg格式,规格为102(宽)×126(高)像素,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信息。通过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新都区二〇一〇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所填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由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负责初审,考生对应聘资格有疑问的,可先拨打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后再报名。 (四)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需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使用。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