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许村中学招聘事业编制校医简章 海宁市许村中学是教育局下属纯公益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校医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6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3:00。 报名地点:海宁市人才市场(市行政中心三号楼一楼)。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应聘职位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临床医学专业(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的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后出生,海宁市户籍或生源,(2009届及以前的毕业生和2010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 三、招聘录用办法 1.初审: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凭学校推荐材料或就业协议书)、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2009届及以前的毕业生和2010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户口簿(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高考迁往学校的户口页或证明确定生源)等原件及复印件公开报名。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二张,并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资料及招聘单位初审意见到招聘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 3.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医学基础知识三科,满分均为100分。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各占30%,临床医学专业知识占40%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靠前),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录用:考察合格的列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海宁市教育局 二О一О年五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