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网 - 浙江事业单位招聘】: 2010年浙江省象山县公开招聘143名医务人员公告 为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全县共招聘医务人员143名(具体招聘职位、指标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2010年象山生源或象山户籍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高校医学类应届毕业生。 2、具有医学类国民教育序列的象山户籍社会人员(以2010年6月1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4、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护理、助产士职位人员年龄在27周岁以下(198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执业资格或职称资格的年龄均放宽至35周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体检、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 1、报名 ⑴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1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11日下午5:00。 ⑵报名地点:县卫生局二楼会议室(丹东街道塔山路39号)。 ⑶报名携带资料: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学生证、原籍户口簿(户口簿)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尚需持有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毕业证书、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⑷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缴纳考务费80元。已通过前期紧缺专业招聘考试并与本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本县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5)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凭缴费深圳发票,于6月16日到县卫生局政工科领取准考证。 2、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理论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各100分,总分200分。 考试地点和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成绩在象山人才网(www.nbxsrc.com)和县卫生局信息公告栏(一楼大厅)公布。 笔试后,县人事局会同县卫生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按招聘职位分别划定。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考生最高总得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乘以7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乘以30%)×60%。仅一人报考的职位的笔试合格线为各职位笔试合格分总和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即为笔试不合格。 若总成绩并列,则以《专业理论知识》成绩高者列前。 3、体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