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以及《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雷山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74名到雷山县事业单位工作。为做好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定向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放宽到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4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直接到雷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雷山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DN.GOV.CN)或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EISHAN.GOV.CN)上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雷山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雷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报名时交已填写好的《雷山县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7张,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报名时间自2010年6月17日至6月23日下午6:00止。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只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初审,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暂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待毕业后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报考者须于2010年7月20日前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雷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 3、对已经取得相应岗位所需学历的考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直接进行资格审查(即初审、复审同时进行)。 五、招聘选拔方式及原则 1、同一职位的同一学历层次(即同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同为本科学历),该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在1:1以内的,采取考核选拔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但拟聘用人选的在校所有学科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5分(成绩单上学科成绩未标明平均成绩的,按优85分,良和中75分,及格60分计);同一职位的同一学历层次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超过1:1(不含1:1)的,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2、同一职位有不同学历层次人员报名的(即既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又有本科学历),按照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再本科学历的顺序依次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需考试,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7月12日上午9:00-10:30进行,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招聘雷山县广播电视台播音、主持职位的直接进入试播,择优聘用。试播时间定于2010年6月30日上午8:30—下午18:00。 考试(试播)工作由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