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许昌市农村信用社员工招聘启事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许昌市办公室(以下简称“许昌市农信 办”)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派出机构,对许昌辖内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禹州市联社”)、长葛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长葛市联社”)、许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许昌县联社”)、鄢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鄢陵县联社”)、襄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襄 城县联社”)、许昌魏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魏都农商行”)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以上6家 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辖262家营业网点。受6家县级联社(农商行)委托,许昌市农信办统一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市农信社面向社会计划招聘228人,各县级 联社、魏都农商行招聘计划如下:禹州市联社60名,长葛市联社30名,许昌县联社50名,鄢陵县联社40名,魏都农商行23名,襄城县联社2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热爱农村金融事业,拥护本社章程,认同河南省农 村信用社企业文化;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从业资格和工作能 力; 6.符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亲属回避规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农信社员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原工作单位开除的; 3.曾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分的; 4.曾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 的; 5.曾存在多次失信记录或有一次性质比较恶劣的失信 记录的; 6.未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7.隐瞒、编造虚假个人资料和经历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资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