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人事局关于贯彻<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府办发(2006)48号)文件规定,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工作程序 招考聘用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单位及职位数 具体职位详见《贞丰县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一览表》。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贞丰县服务期满或在岗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到村任职大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察及受纪律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包括试用期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采取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6月19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3、报考费:100元/人。 4、报名时,考生须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贞丰县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5、准考证发放时间:2010年6月26日。 发放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报名深圳发票领取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中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在乡镇、村(社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加2分,服务期两年以上的人员每增加一年乡镇、村(社区)服务期再在笔试总成绩中累加1分,最高不超过4分。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2分。 4、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或两女结扎户加4分。 5、报考县韩国整形医院、学校校医、乡镇卫生院、乡镇计生服务站职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加5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执业护士资格的加3分。 (三)加分确认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贞丰县2010年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并在报名时进行加分审查,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请表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上交《加分申请表》同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供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县“引导办”出具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