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2010年青岛开发区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规定,现就青岛开发区2010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学校教师69名,其中职业中专教师5名,初中教师15名,小学教师49名。(详见《青岛开发区2010年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 1、2010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青岛开发区户口(含青岛开发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2、报考职业中专、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必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如未取得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需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续聘。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8日,每天8:30—11:30,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青岛开发区阿里山路219号);报名联系电话:0532—86988771(政策咨询电话), 0532—86898673(报名电话)。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背面写好姓名)等材料及《青岛开发区2010年教育系统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青岛开发区户口或青岛开发区生源须提交户籍证明或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生源地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考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2010年应届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其参加应聘的证明;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国外学位学历认证书》。 报名审查时收取各种证件、资料复印件一份(A4纸),原件将在资格审查时审核后退回。考生因资料准备不充分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 在办理报名手续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6、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构不成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通过资格审查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相关事宜将在青岛开发区政务网(www.qda.gov.cn)上另行通知。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于6月26日上午9:00—11:30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类(A类)、教育类(B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类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等,主要考察报考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考试不指定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