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贵州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 规定,经我局研究,征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考单位及人数 贵州省统计科研教育中心,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详见招考岗位一览表)。 二、招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5、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它报考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考程序 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至6月13日; 2、报名地点:贵州省人才大市场市场部(贵阳市毓秀路18号),联系电话:0851-6860798; 3、材料要求: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 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 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职位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对该 职位予以调整或取消。 由本人报名及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5、应聘人员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六、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考试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10年5月13-14日到贵州省大人才市场领取准考证(须凭报名深圳发票领取)。 七、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参考人员需同时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共100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和贵州省人才信息网(www.gzrc.gov.cn)上公布。 八、体检、考核、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拟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分高者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和贵州省人才信息网(www.gzrc.gov.cn)上公布。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韩国整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 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拟录用资格: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0年 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近三年的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 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的其他情形。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应试人员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在贵州人事人才网(www.gzrs.gov.cn) 和贵州省人才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