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湖北事业单位招聘】: 按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相关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湖北检验检疫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 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和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 湖北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电器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等,详见湖北检验检疫局公众网(http://www.hbciq.gov.cn)招聘公告。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 可按岗位要求,适度放宽年龄。 6、社会在职人员须为应聘单位所在地户口。 7、拟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21日至6月5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 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加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的应聘者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湖北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电子邮件到:luheng@hbciq.gov.cn或shenyang@hbciq.gov.cn并通过电话(027-58906251)办理确认手续。 3、工作人员将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报名两个工作日后到2010年6月7日之前通过电话(027-58906251)咨询审查通过情况。 4、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 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1、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主 要依据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综合知识等,测试应聘人员的熟悉和掌握情况。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湖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武汉市汉阳琴台大道588号11楼)领取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来领取的,视为自 动放弃。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0日9:00至11:3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10年6月11日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公众网(http://www.hbciq.gov.cn)公布。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员应于2010年6月14日到到湖北检验检疫局人事处(武汉市汉阳琴台大道588号11楼)进行资格复审,并应提供以下资料: 应届毕业生: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2、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3、《湖北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5、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1、本人身份证、工作证;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3、《湖北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从本公告附件下载)1份,并粘贴1寸彩色照片;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6、其他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面试时间:2010年6月15日上午8:40-下午5:00,地点届时通知。 面试成绩将于2010年6月16日在湖北检验检疫局公众网(http://www.hbciq.gov.cn)公布。 (三)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的1∶1加权计算出应聘者的总成绩,并根据每个岗位招聘 计划的1∶1比例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时间:2010年6月18日。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招聘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