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 湖南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我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根据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情况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县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罗建华同志任组长,张明贵、刘军君任副组长,蒋家安、陈勇军、李春茂、唐振林及用人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招聘工作由县人事局具体负责实施。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全县共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0名,具体职位及人数分别为(职位设置及报考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计生委乡镇服务所、计生服务站、人民韩国整形医院护理、中韩国整形医院护理、妇保院护理、乡镇公卫办、乡镇卫生院、舜帝陵管理所等职位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除外)。 6、年龄30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职位可适当放宽。 7、符合各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及条件。 8、研究生毕业的,可免试优先聘用。 五、招考经费由财政拨付及用人单位筹集 六、实施步骤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部署,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整个工作按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20日。 2、报名地点:宁远县人事局。 3、报名及资格审查事项: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各职位开考人数比例不受限制。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1、笔试内容(两科): 公共科目(占40%)和各职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4日上午8:00-9:30考公共科目;10:00-12:00考专业知识。 地点:见准考证。 (三)实际操作 实际操作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组织实施。实际操作人选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专业知识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作为实际操作人选。 实际操作由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学者进行。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报考同一职位参考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成绩占40%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允许进行一次复检。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中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充分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笔试、面试(实际操作)、体检、考核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确定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后,各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填写聘用审批表,将拟聘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报县人事局、县编委办审核,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备案,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有关部门及招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导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负其责。认真执行政策,严格按招聘条件及规定程序办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对违纪考生,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对违纪工作人员,由有关部门进行纪律处分。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