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及《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卫生系统将于今年6月份公开招聘259名工作人员。为确保这次考试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医务人员,充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张文兰;成员:胡圣祯、朱启军、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区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259名(其中研究生69名、大中专毕业生129名、在职技术临工51名、随军家属10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 2、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08年、2009年、2010年大中专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3、在花都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并具备执业(上岗)资格的在职技术临工,非花都区户口的在职技术临工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4、列入花都区卫生系统2010年安置计划,且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护理(助产)工作并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0年6月30日为界;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符合具体职位所需的学历条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新华街花城路41号)。报名时可直接到报名点报名,同时接受资格审查;也可采取网上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名要求:(1)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附件2)上明确报考单位和职位,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08、2009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3)在职技术临工和具有花都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者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4)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址:http://www.huadu.gov.cn/hdzwgk/hdwsj/ 花都人事人才网:http://rsj.huadu.gov.cn 咨询电话:020-86836552。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前在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地点:花都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二楼(新华街花城路41号)。 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大中专毕业生、在职技术临工、随军家属职位的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份,其中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