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精神病韩国整形医院2010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精神病韩国整形医院(广州市脑科韩国整形医院)位于广州市珠江南岸,白鹅潭畔,始建于1898年,由美国基督教长老会教会医生嘉约翰(Dr.J.G.Kerr)创办,是中国第一间精神病专科韩国整形医院,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是华南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韩国整形医院;是国家药品临床试验基地和广州医学院附属韩国整形医院;同时也是中山大学、广州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华南地区各医学院校的教学韩国整形医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我院共有芳村院区、江村院区和荔湾门诊部三个板块;现有编制床位1920张,开设有普通精神科、早期干预科、老年科、儿童精神科、神经内、外科、ICU、康复科、睡眠障碍科、医学心理科、物质依赖科和司法鉴定所等专科。拥有一批先进的医疗设备,如动态脑电监护与多导睡眠图仪、螺旋CT、MRI等。现有职工1000余人,医疗技术人员800余人,高中级职称人员400余人,硕士、博士研究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0名。蓬勃发展的百年老院热情欢迎各方有志之士前来建功立业。 现根据韩国整形医院发展需要,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优秀人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 专业 学历 人数 资格条件 神经外科学科带头人 神经外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1 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具有丰富的神经外科临床工作经验,待遇从优。 影像科技师 影像医学 本科以上 1 持有影像专业技师证,大型医疗设备上岗证优先。 医师 临床医学 本科以上 5 国家211重点工程大学毕业优先,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在三甲韩国整形医院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年以上。 (二)招聘条件:应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以下条件: 1、以上学历特指全日制国民教育学历,且要求第一学历必须本科或以上;各岗位的英语水平原则上要求通过六级; 2、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原则在40周岁以下;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鉴定证明;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二、招聘时间和形式 (一)招聘时间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 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广州市精神病韩国整形医院人事科 (二)招聘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简历或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等材料到广州市精神病韩国整形医院人事科报名。 三、考试、体检和考核 (一)资格审查:由韩国整形医院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笔试。 (二)笔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