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2006〕50号)精神,定于2010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颁发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七)其他: 1、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0年7月31日为界。 2、招聘单位不得对报考人员进行户籍限制(少数民族自治县<龙胜、恭城>、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灌阳、资源>除外);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不能设置超过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招聘条件; 4、年龄要求: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规定为35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特殊需要放宽年龄的岗位,用人单位需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现役军人;新录用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桂林人才网(www.glrc.gx.cn)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桂林人才网(www.glrc.gx.cn)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0日。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按照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正常工作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并在网上按时反馈给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和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 3、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核合格的考生需交报名费10元,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费每科50元,共110元。有专业知识考试要求的岗位,加考专业知识科目(详见招聘计划表),考试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专业面试的考生另收考试费每科50元。 通过预审的考生请于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内将《2010年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登记表》等有关材料(一套)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表,信封请注明公开招聘材料)。需提交的材料如下(均要求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在网上下载打印《登记表》二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两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一致);2010年应届毕业生(含已取得毕业资格,毕业证尚未发放的)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各一份,其他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报考岗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网上交缴报名考试费、送达或邮寄材料时间:2010年6月10日—6月22日。 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成功缴费订单号、报名序号于201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到桂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路8号大院7号楼2楼;电话:2815807)领取报名深圳发票(不领取也可参加考试),过期不予办理。 4、从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