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充实我区教育系统人员力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办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玉政办发〔2008〕18号)文件精神,经玉东新区工委管委同意,并报上级部门核准,决定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玉东新区范围)公开招考招聘教师共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岗位资格条件、人数及招考范围详见《2010年玉林市玉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玉东新区范围)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现场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月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直接送达材料,现场审查。 根据玉州区教育局移交玉东新区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档案名册确定报考人员,符合条件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及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以上所列举的证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地点: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体育中心) 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月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报名考试费:现场缴交 通过资格复查后,现场缴交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玉市价〔2006〕12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0元,公共科目考试50元。 交缴报名考试费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玉林市体育中心) 交缴报名考试费时间:2010年6月21日-6月25日、 6月28日-6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四)准考证的取得方法及时间 报考人员到玉东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领取,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8-7月29日。 考试时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向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招聘教师的岗位不用进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中国—东盟基本知识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务工作由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0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照顾加分 原身份为县(区)代课人员的报考者,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加分,加分的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素质加分:2分 思想政治素质加分由原任教学校提供证明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加分或不给分: ①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者不给分。 ②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给1分。 ③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或领取独生子女证或农村双女户证明的给1.5分。 ④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获得各级党委、政府除教育教学以外一项的荣誉同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给2分;或思想政治表现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获得“见义勇为”奖励者给2分。 以上各条件均由代课教师原任教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由报考者提供相关的证件(含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供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给分。 2、教育教学水平加分 (1)荣誉分 ①综合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含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德育工作者、“两基”先进工作者给予加分:获得县级表彰的每次加0.5分;获得市级表彰的每次加1分;获得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每次加1.5分。 ②单项荣誉分:对获得县(市、区)以上(含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含二层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均给予加分。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育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