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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彭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时间:2010/06/30 08:54:04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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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彭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成人发[2006]11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经彭州市委、市政府同意,报经成都市人事局审核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
1、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规划信息服务中心6名;
2、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招商投资服务中心5名;
3、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文管所1名;
4、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交通管理服务中心3名;
5、统计局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3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岗位
(一)报考资格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彭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0年7月19日9:00至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填写《彭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此表格可从网上下载http://pzrl.scpz.cn,或现场领取,填写后贴上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已属于体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3、所报考岗位明确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缴纳考试费。考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收费每科50元。
5、报考者系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报名时如实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人事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于2010年7月2日17:00前办理加分手续。逾期未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降低比例、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0年7月9日前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也可于2010年7月9日17:00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东路81号行政中心广场西侧社保大楼三楼,电话:83886260)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由彭州市主考机关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照两科成绩各占50%计算,满分为100分。根据(成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者应聘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每工作1年,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8分。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彭州市人劳网站(网址:www.pzrl.scpz.cn)上公布。
(二)面试
彭州市主考机关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6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并与面试成绩一起在网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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